一、赦免的定义
刑法中的赦免机制,指的是国家对个人犯罪行为作出豁免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决定的一种行政权力。赦免行为属于权力或者特殊权力,不同于判决和裁决的司法行为。
二、赦免的目的
1.体现法治精神:赦免是国家对社会公众的一种告诉,体现了刑法面临特定情形时,必须根据公正、合理、效率的原则进行灵活处理的法治理念。
2.维护社会安宁:赦免可以减轻被犯罪人的压力和困境,缓和社会矛盾,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和认同感。
3.促进和谐发展:赦免不仅有助于保障个人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促进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实现“以德治国”和“以爱管治”。
三、赦免的类型
刑法中的赦免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完全赦免:由国务院颁布,对囚犯一并取消犯罪记录,释放人员后享有重新申请户口、工作等各项权利。
2.特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具有一般法律效力的决定,主要是对暴徒、小偷等轻微猖獗从者或遭不公正判决的人采取特别的宽容手段。
3.减刑:按人民法院规定的有关程序,给予囚犯在已被判刑期间中止、缩短或免除剩余刑事责任的处理。
四、赦免的适用条件
1.赦免应当对于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
2.必须慎重权衡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社会反映、罪犯认罪悔罪及其表现等因素;3.要考虑罪犯的行为动机、主观恶性以及个人、家庭、社会背景等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