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160条规定的是经济秩序及保护。具体内容如下:
1. 经济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任何人都不得利用经济手段侵害他人权益或者违法乱纪。
2. 国家鼓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引导和规范经济活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国家加强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3. 国家实施税收政策以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国家安全。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税款,不得逃税、骗税或者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4.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5. 国家依法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营商环境,增强外商投资者信心。外商投资者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履行相应的义务。
6. 国务院有权对重要的经济关键领域实施投资审查制度,维护国家安全和重要利益。
总之,民法总则160条是对经济生活中的各种行为进行监管和保护的规定,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