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得到员工的同意,原因如下:
1. 员工权益保护。在中国,劳动法规定,任何一方想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这是为了保护员工的权益,防止员工因被动解除合同而遭受损失。
2. 劳动关系稳定。解除劳动合同是一项重大决策,可能会对企业产生不良影响,例如急剧变动的人力资源成本、员工流失等。如果没有得到员工的同意,企业可能会遭到员工的投诉甚至法律追究,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纷争和损失。
3. 法律规定。劳动法规定,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这表明了双方必须要达成一致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4. 社会稳定。在过去,有个别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采取强制解雇的方式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给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因此,自愿协商和双方一致的解除方式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