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欺诈、胁迫,以及乘人之危的法律行为,到底是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还是“可撤销、变更的法律行为”?

2020-10-27 教育 110阅读
你问的这个问题要分情况 看你问的 是“法律行为”还是专指“合同”
因为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是有出入的,所以如果适用合同的话 就拿合同法规定,其他的法律行为由民法通则规定,具体如下 希望对你又帮助
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瑕疵: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是属于无效,当然无效。
可撤销: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合同:
无效:欺诈,胁迫,有损国家利益。
可撤销变更的:欺诈胁迫,无损国家利益。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我是司法考试的考生,这些都是教授总结的提纲,所以 希望对你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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