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区别
1、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划拨一般是针对行政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当划拨的土地要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为“出让”。
2、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收益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政府项目,出让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保证70年或者50年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者是国家划拨给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后者是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个人、单位或者集体。
4、如果是私人购买商品房,要出让土地,政府的廉租房或者安置房都是划拨土地,即使购买,也不影响使用权。
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比较
购买者自身的需求:
1、如果划拨的要转让,需要划拨土地的使用人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批准,获得批准后,受让人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将土地性质变为出让性质的,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买卖国有划拨土地不能办理过户。
2、如果征地拆迁,划拨土地不补偿,但土地上的附着物会有相应的补偿,出让土地不同,土地和附着物有补偿。
3、一般商品房土地证都是出让。划拨是土地出让政策之前的用地,很多都是免费划拨,不能抵押,交出让金之后就变为出让,可以转让。
划拨土地的性质属政策性用地,一般情况下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会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建设,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
扩展资料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