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是指借款人或债务人在向贷款或债权方申请贷款或债务时提供的担保,以确保借款人或债务人还款或履行债务的一种权利。按照不同的担保物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抵押权:借款人将房屋、土地等动产或不动产作为代价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如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则债权人有权在拍卖中获得抵押物,以清偿欠债。
2. 质押权:借款人将股票、债券等证券作为代价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如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则债权人有权在拍卖中获得质押物,以清偿欠债。
3. 留置权:债权人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制止借款人对财产行使所有权,直到借款人偿清全部债务为止。
4. 担保保证:指第三人为借款人或债务人提供担保,并承诺在借款人或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代为偿还其债务。
5. 保证金担保:借款人或债务人向债权人先支付一笔资金作为担保,并在债务履行完毕后再退回,以保障其还款能力。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担保物权分类,不同的担保方式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