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是指人们对物的支配、占有和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权利。在物权上,有以下几种类型:
1. 所有权:指对一物全部权利的支配和控制,包括所有权人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
2. 地役权:指不拥有该物的权利,但可享有其使用权或收益权,比如地役权人可以遮挡或者为自己的建筑提供光线。
3. 用益物权:指对他人的物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比如租赁房屋的协议中,出租人为承租人提供使用权。
4. 纵向共有:指多个单位在同一物块中共有的权利,比如公寓楼中产权人有对自己单位的所有权,同时也拥有共有部分的所有权。
5. 担保物权:指质押权、抵押权等在担保借款返还时起到担保作用的物权。
6. 志愿担保物权:指知道自己收到的财产来源可疑,为了防止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主动提出的担保权。
7. 承诺物权:指通过承诺一方将非现存必要物品转移给另一方获取的物权。
总之,不同类型的物权具有不同的权利内容与状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物权类型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