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医学证明:必须经过专业医生的鉴定,提供详细的病历和诊断资料,如检查报告、治疗记录等,证明患者已经因某种疾病或损伤而失去了工作能力。
2. 社会保障系统的认定:社会保障部门或法院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有权威决定作用,通常需要递交详实的证明材料,如医疗鉴定书、工伤鉴定报告等。
3. 能力测试:针对患者的工作能力进行测试,包括体力、智力、技能等方面的测试,以确定其实际工作能力的丧失程度。
4. 就业机会缺乏:对于年龄较大或残疾的人士,如果由于就业机会严重不足等原因无法获得工作,也可以被视为丧失劳动能力。
5. 其它证据:如家庭成员证明、证人证言、相关文件等,均可能作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判断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