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部门一般由以下部门或单位承担:
1. 医院:医生通过对伤者身体状况和伤害程度的检查,确定其劳动能力是否存在损失或丧失;
2. 劳动保障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对职工伤残及就业相关事宜的调查和鉴定;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评估和认定,并提供相关社会保障服务;
4. 其他专业机构:如职业病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等,为工伤职工提供相关的鉴定和康复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可能因地域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选择可信赖的鉴定机构,确保工伤职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