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有撤销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吗

2020-10-04 社会 182阅读

一、什么叫法治思维?什么叫依法行政?

街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其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帮助业主委员会。其依据是什么?是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不是街道的命令、指令。

二、街道的作用是协助,方式是指导

街道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筹备组的工作是指导,不是命令!对于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内容,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为什么一定要听你街道的?你街道说的话是法律法规吗?

指导是什么?指示引导,关键是说服教育,不是命令!

指导的依据是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而不是街道的命令、指令,街道没有这样的权力,筹备组也没有这样的义务。

三、业主委员会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不知道那条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了街道办可以撤销业主委员会?依法行政的一个原则是: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

只要稍微懂一点法律的,就会懂得,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们自由选举产生的,是业主们的共同意愿,业主委员会既不是街道办选举出来的,也不是街道办指定的。那街道办怎么可能有权力去撤销呢?!

当然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等等。但对于没有法律依据的指令、命令,业主委员会当然有权力拒绝执行。

有一点要特别强调: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们自己选举出来的,有且仅有业主们有权力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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