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经典案例分析

2022-04-03 社会 77阅读
1。已经构成了犯罪了!罪名是“投毒罪”,因为她已经不是针对一个人了,而是对不确定的宫
2。这不构成犯罪中止,只要投毒行为已经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就可以构成本罪。虽然她最后拨了110,使得实际情况没有发生,但这也只是一个量刑情节,不是中止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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