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制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经费省级负担,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简称新机制教师。
非新机制教师:相对于新机制教师而言,非新机制教师主要是由县级自主招考、负责管理、承担经费的教师。
目前新机制和非新机制都是有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招考,考试内容也一样。
区别在于:新机制教师属于省人事编制(临时性的),有三年服务期限;非新机制教师属于地方人事编制。
三年聘任期间:
①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与当地正式老师享有同等待遇,绩效工资不足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
②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③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三年聘任期满后:
①鼓励期满后继续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愿意留在当地学校的,当地政府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省人事编(临时性的)转入地方人事编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更多教师相关信息点击链接查看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