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由普选产生,拥有行政权,
但是他要任命内阁必须要议院批准。
议院可以立法,但是必须要总统签字方能生效。
总统可以否决议案,但是议院可以强行以3/4票数通过。
议院可以强行通过法律,但是最高法院可以判定一个法律是否违宪。
最高法院可以判定一条法律是否违宪,但其本身并无执法权。需要行政分支去执法。
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提名产生,而且要议院批准。
而且并不是每个总统都有机会提名大法官,因为大法官任职终身制。
如果在任期间这些大法官一个都不死,总统也没办法。
大州无法占着人多势众欺负小州,因为参议院每州2票。
小州也不能联合起来要挟大州,因为众议院按人口分配。
要通过一个法律,必须两院一起通过。
总统无法指挥州长,他们没有隶属关系。
州长只对自己州的选民负责,不必请示总统。
州长不但无法指挥市长,而且连州审计长(州政府首席财务官,负责调查州政府开支)也指挥不了,因为市长、审计长都是民选的官,他们无隶属关系。
美国还有很多的市长没有决策权,他们更象公司企业的职业经理人,由市议会雇佣,负责公共事务的执行。
总统是三军统帅,但是宣战权在议院。
所以没有议院批准,总统也是个光杆司令。
所有这些复杂体系的运转靠宪法及其他法律来维系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