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法院认定于欢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参加今天旁听的有当事人亲属、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等。
扩展资料:
于欢案二审宣判的背景:
山东聊城的青年于欢在面对讨债人员辱骂、非法拘禁等不法侵害时,用一把水果刀刺向了对方,4人受伤,其中一人死亡。一审判决中,于欢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于欢不服,提起上诉。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一个月后,案件引爆舆论,于欢的判决结果引发了公众的质疑,有人认为于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判决过重,还有人认为处警民警涉嫌渎职。
然而,2017年5月27日,随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且是微博全程直播的进行,完整案件细节的披露让公众又回到了法律上的理性讨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于欢案二审宣判: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