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丞相,权分六部
废丞相,权分六部(吏、兵、礼、刑、户、工),六部长官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由皇帝亲自控制指挥.
汉朝的官僚制度主要是通过以丞相、御史为首的文官集团对皇权的限制达到朝政的稳定,明朝主要是以皇帝、宦官对文官集团的控制达到政治的稳定.在汉朝,文官的势力还不足以威胁到皇帝的权威,而汉武帝进一步的罢黜百家和削弱地方诸侯王的行为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统治的强度,所以汉代主要以皇帝统治下的文官集团来行使帝国管理权.而明代,通过御史弹劾和六部分管制度的实施,实际上文官集团(也就是朝臣官僚集团)的力量得到很大加强,虽然从朱元璋开始,朱棣、朱高炽都对文官的力量有意识的削弱和打击,但是文官一枝独秀的情况没有得到很大改善.政治的最高境界就是妥协和平衡,但是文官力量过大已经很大程度的威胁了皇帝的专制统治,所以明宣宗朱瞻基在很无奈的情况下只能把宦官拉进来作为自己平衡朝政的一种力量,宦官仅仅是皇帝的一种助力.秦始皇建立秦朝后,为巩固统治,颁布了一系列旨在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管制和行政机构.在中央,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明朝废丞相、设六部,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提高皇帝的权力.
这一措施,解决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以皇权为代表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历时1000多年的丞相制度被废除.
二、设立厂卫特务机构
厂卫是明代内廷的侦察机构.厂,指东厂、西厂、内行厂;卫,指锦衣卫.合称厂卫.
厂(东厂:东缉事厂,中国明代的特权监察机构、特务机关和秘密警察机关)、卫(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简称锦衣卫)特务机构的设置,并凌驾于司法部门之上,受皇帝直接领导,互相制约,构成皇权专制的可靠支柱.这一措施具有独创性,表明皇帝对自己的统治缺乏信心.它的出现,标示着君主专制统治的空前强化和专制制度的腐朽反动性加强.
三、八股取士
八股取士,为统治阶级推行君主制制度培养了官僚队伍.其结果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对中国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
八股取士的含义:明朝沿袭科举制度,为了严格控制士人的思想,科举考试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只准用程朱理学的释经观点,答卷的文体由八个部分组成,即由破题、承题、起讲、人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故称“八股取士”.八股取士的影响:①它从内容到形式都禁锢知识分子的思想,把知识分子思想限制在程朱理学之内,使培养出来的人特别是选拔出来的官吏,成为顺从皇帝的奴仆.②导致文风日下.读书人为了做官,拼命诵读四书五经,追求八股文死板的作文形式.
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者秦始皇焚书坑儒是为了加强思想控制,明代八股取士也是出于同一目的,只是这时封建制度已趋衰落;统治者为强化专制主义统治,更不允许有任何“越轨”的思想.八股取士正是适应这种政治需要而产生的,它失去了科举制度在初创时期的积极意义.所以,八股取士同秦始皇焚书坑儒一样,起了禁锢思想的作用,它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发展的影响则比坑儒更加恶劣.
四、废除行省,设三司
废除行省,设三司,分掌地方行政、司法、军政.“三司”指的是 ①承宣布政使司 ②提刑按察使司 ③都指挥使司.在各省设立布政司,左、右布政使各1人,是本省的最高行政长官;提刑按察使1人,负责司法之事;而本省军事防务的责任就落到了都指挥使肩上.
三司是朝廷在省里的派出机关,互不统属、分权鼎立,互相控制,遇有重大事宜,由三司合议,上报中央部院,从而便于中央垂直领导,加强了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其结果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这些措施的核心是加强君权,形成高度强化的君主专制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