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累退,应当比照个税的计算方式计算应该就可以了。比如营业收入为1200万,其中1000万按照3%提取,剩余200万按照1.5%提取,然后相加就可以了。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16号第十一条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扩展资料:
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2、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3、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