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工作3个月是试用期,可是3个月过后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仍然在工作,可以告公司吗?怎么告?

2020-06-07 社会 96阅读

可以去告公司,你直接去法院起诉公司即可,你也可以去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

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一个月之内企业就得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了试用期的时间,试用期并非企业想多长就多长。工作三个月而不与员工签订合同显然是违法的,法院起诉能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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