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在那做了半年,前三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之后和我签三年的合同,那我赔偿吗?

2020-04-17 社会 89阅读
你不用赔偿。
你可以向公司要求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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