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在一家大型公司工作,现在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我的简历中工作经历,以及工作经验部分存在造假,我可以获得公司的经济补偿金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1、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04-27 112阅读
06-06 62阅读
07-25 126阅读
08-08 129阅读
05-25 45阅读
12-07 109阅读
08-27 68阅读
09-14 66阅读
05-16 37阅读
06-17 77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