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传统社会福利制度的弊端
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克服传统福利制度的内在缺陷,矫正职业福利的异化,使社会福利能够适应发展变化了的现实社会,并沿着体系规范、水平较高、社会化实施、多层次发展的道路实现自我良性发展。 1、在体系建设目标方面,新型的社会福利制度应当符合社会成员的群体需求,福利事业的发展规律并具有中国特色,从传统模式下的板块状、封闭式和奇特的混合结构转变为融洽式、开放式、关系清晰、结构合理的完整体系。它应当以社区服务为基础,以各种社会化福利(包括残疾人福利、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妇女福利、住房福利、教育福利、社会津贴等)为主体,以职业福利为补充。与传统福利体系相比较,新型体系将产生如下变化:一是三个层次取代了层次不分;二是摒弃了传统福利项目设置不规范,考虑了福利项目的分工与内在规律性,并适应了群体对象的需求,如将教育福利纳入新的社会福利体系,将职业福利界定为由企业或用人单位自主开办,以及设置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妇女福利等项目以适应老年人、儿童、妇女等社会群体对社会福利的需求,等等,从而体现了福利项目设置的规范性。三是使福利项目的地位由主次颠倒走向合理,即职业福利项目被严格界定为由企业或用人单位自主开办,社会成员将主要依靠社会化的7大福利项目和社区化的社区服务来获取社会福利保障,将来是由国家和社会而不再是由企业或用人单位来承担向社会成员提供福利的责任。四是项目体系由不完整走向完整,三个层次及所属若干具体项目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中的一个完整的社会福利子系统。因此,社会福利体系结构的创新并走向规范、定型,是其最终走向健康发展的基本依据,使社会福利制度能够从整体上加以推进并得到协调发展。 2、在保障目标方面,社会福利应当以不断改善和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为追求目标。换言之,社会福利在发展中要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子系统相区别,它提供的不是社会成员的生存保障,也不是基本的生活水平保障,而是侧重于满足社会成员较高水平或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包括服务需求和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等;与此相适应,社会福利事业就不能只是无偿提供,也应包括有偿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当然,有偿与收费不能以赢利为目的。 3、在实施方式方面,社会福利应当社会化。一是各种社会福利设施应当走出板块状的自我封闭,对整个社会开放,并采取社会化的手段来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二是福利机构应当社会化,即社会福利既不能由官方包办,也不能由企业或用人单位包办,而是必须通过广泛的社会公共组织或社团机构来具体实施,因此,应当逐步缩小官办福利和职业福利的规模,通过加快各种社会公共组织(或社团机构)的建设及其规范化管理、运作来使其承担起实施各种社会福利事务的主要职责。福利机构的公共化、非官方化应当成为中国社会福利事业实施方式的发展方向。 4、在服务水平结构方面,社会福利应当实现多层次化。即应当根据社会成员的不同需求和不同的生活水平,实现社会福利水平结构的多层次化,以便满足不同层次的社会成员对社会福利的多方面的、多层次的需求;同时给家庭、社区留有余地,以充分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目前一些有退休金保障即经济承受能力的老年人即使有进福利院的欲望,也往往因政府现有福利院的条件较差而止步。这就需要改变传统观念,根据老年人的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等来建设有差别的福利设施,否则,官办福利院就永远只能是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福利院而非真正社会化意义上的福利院,这是中国的现实国情所决定的。 在建设新型社会福利制度进程中,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某些传统特色,如物质保障与服务保障相结合、国家教授与群众互助相结合、救助生活与发展生产相结合、发展社会福利与巩固家庭保障相结合等,仍然应当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