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列支,工会活动餐费能列入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①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组织会员活动日经费、郊游活动费、联欢会、参观展览会、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②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③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
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④ 事业支出。用于工会所属为职工服务的非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单位的费用以及对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⑤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⑥上缴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
⑦工会行政经费方面。县级以上工会开支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费用。
⑧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县级以上工会机关,根据主管工会核定的专项预算,用拨入专项资金,从事专项工程、专项设备购置和专项维修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⑨补助下级工会支出。县级以上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的补助款项。
扩展资料:
一、暂不计提工会经费的情况
1、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可以不计提工会经费。
2、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的企业,可以不计提工会经费。
但是,以上两条各地方规定不一,具体情况应查询当地工会的有关组织。
二、范围、比例及计算缴纳公式
1、国税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建立工会组织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省总工会直管单位和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2、国税代收工会经费的比例:企业、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中应上缴上级工会50%的部分。(省属产业工会在汉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的代收比例另行规定)
3、计算缴纳公式: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