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会员活动费。 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
②职工活动费。 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③工会业务费。 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依据该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支出只需实质要件上符合真实性、关联性与合理性,而对有没有取得凭证、取得的凭证是否符合规定均没有要求。
其中“合理支出”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解释,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所以工会经费支出中一些不容易取得发票的项目,可以不需要发票,真实反映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合理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