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的标准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对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是采用拨缴方式,不再使用原法规定先计提方法。只有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部分支出可在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