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地方最高行政机关州、府衙门都设有长史、参军、录事等官职,号称“幕僚”;
五、地方行政系统——州县/道州县府
唐代前期,采用州、县二级制。唐代中期出现府、道。唐玄宗开元28年,全国有府州328个,县1573个,可
见唐代地方官吏系统的庞大。
1)州长官为刺史,下有上佐、判司和录事参军。
上佐——长史、司马,没具体职事,辅佐刺史而已。往往成为安排闲冗官员的职位,因此唐后期一般不置
上佐之职。
判司——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参军,与尚书省六部对应,具体分管州的官吏考课、礼
仪、赋税、仓库、户口、驿传、刑狱和工程水利各方面事务。录事参军——负责监察举劾本州六曹官吏,
相当于朝廷御史台与尚书左右丞的职责。
经学博士、医学博士、市令——分别负责学校、医药与市场交易。
2)县长官为县令,下设县丞、主薄和县尉。
县丞——县令副手,相当于州上佐。
县尉——负责管辖诸曹吏员、追捕盗贼,相当于州判司。
主薄——负责勾检稽失,监察官吏,相当于州录事参军。
3)府:京都和曾作为陪都的州为显示其地位重要而称为府。府官与州官设置相同,仅名称稍有变化,如长
官称尹,副长官称少尹。边疆地区设置都护府以管辖广大边境,都护府设官也与州相同,仅长官称都护与
副都护。
4)道:唐代前期是一种监察区。唐太宗“因山河形便,分天下为十道”。各道由皇帝不定期派巡察使或采
访使巡视,监察地方官吏和了解各地情况。后唐玄宗“又因十道分为十五道,置十五采访使,检查如汉刺
史之职”。唐代后期,道的长官观察使一般都兼任节度使,拥有军权,形成大小不等的方镇。各个方镇管
辖的行政区域也称为道,这样的道到唐宪宗元和时有47个。道的长官的下属有副使、行军司马、判官、使
、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等一大批幕职官员。
六、武官系统
1、南衙诸卫和府兵
朝廷设十六卫,直接统属于皇帝,无调兵权。
·十六卫名称:唐玄宗开元时大体固定为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右左威卫、右左领军卫、左右金吾
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总称为南衙诸卫。
·十六卫职责:前十二卫均管辖府兵,后四卫不辖府兵,只负责京城和宫殿诸门警卫以及皇帝的贴身宿卫。
·十六卫官吏:每卫设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下有长史、录事参军总管各卫日常事务,仓、兵、骑、胄四
曹分别负责俸禄、给养、考绩、宿卫、马匹、兵械等具体事务。
·除十六卫外,东宫还仿照十六卫设十率府,各设率一人,副率一至二人,下辖一定数量的府兵,作为太子
的禁卫部队。
·调兵:由皇帝和宰相议定后,颁发诏令到兵部,由兵部再发下符契,符契与诏令一起同时颁下各折冲府或
州郡发兵。
2、北衙禁军
唐高宗时,由宫城北门玄武门禁军发展而来的北衙禁军开始兴起,逐渐取代南衙请卫的职能。南衙诸卫则
由于府兵制的废弃,逐渐成为闲司,其长官大将军、将军也变为武官升迁的官阶,不再拥有实际职权。
·最先设置的北衙禁军是左右羽林军,玄宗时设左右龙武军,肃宗时又设左右神武军,以上称为北衙六军,
各设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三人。唐代宗时再以神策军列入北衙禁军行列,德宗以宦官任神策军左右护军中
尉统率,因此神策军势力迅速发展,凌驾于北衙六军之上。
·唐代后期,北衙六军的大将军、将军等职也逐渐成为武官迁转的官阶,实际并无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