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始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的借方)。
(2)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价款包含的股利)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影响当期损益)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后续计量(股票投资)
(1)收到购买价款中包含的现金股利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应收股利
(2)新宣告的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影响当期损益)
收到现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应收股利
(3)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第一期期末的公允价值变动(该期末公允价值-初始入账成本)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或相反)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相反)(影响当期损益)
第二期期末及以后各期的公允价值变动(该期期末公允价值-上期期末公允价值)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或相反)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相反)
3.处置(终止确认)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投资收益(或借方)
同时: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贷方)
贷:投资收益(或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