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今年2月启动的“清零行动”,并不是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个人行为,因为她是在今年2月2日于公开场合宣布的“清零行动”,而且是在回答解放军报记者提问时提出的;提出后又经过中央电视台、军报、网站等主流媒体等公开的信息。在我们国家还没有个人行为可以这样待遇的。
民政部“清零行动”的安置工作对象条件:是对1978年后依据已经先后废止的法规《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和现行法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法规文件中具有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军人,而没有得到民政部门安置工作退役军人的。
至于基层民政部门会有这样的说法,问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清零行动”的跨度和难度相当大,基层民政部门要从40年的经历中梳理的具有大量的工作量;二是在高部长宣布启动“清零行动”后不久的全国两会上,国家新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明确把民政部门的安置退役军人的优抚安置职责归划到退役军人事务部,前几天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才挂牌成立,对于基层民政(优抚、安置)部门的公务员们是人心恍惚的状态,所致应付咨询者“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个人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