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发行的第六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解释】
(1)格:推究;致:求得。探究事物原理,而从中获得智慧(或从中感悟到某种心得)。
(2)使知道事物风格的能力,然后能使你知道人生百态。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格物致知乃儒家专门研究事物道理的一个理论,已失佚,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
扩展资料:
“格物致知”之所以难于解释,而使儒学界争论达千馀年。首先难处是因为“格物致知”乃是《大学》八目的基础功夫,更是“诚意正心”的修持基础,也就涉及了心性修为的根本基础,而超越了先秦儒家的思想深度,通于先秦道家之学。
宋儒理学兴起後,儒家学者往往贬斥道家与佛家,因而也就愈加难以理解其原始意涵。在儒学历史上宋儒为排佛道两家,程颐自创“理”以取代“道”(孔子论道而未论理),而朱熹更是无视《史记》记载而硬要认为“孔子访周所拜见的老子,并非道家老子,而是另有其人”。
其次难处是因为“格物致知”的字义训诂难以适当,以致于不能适切解释字义;这也是因为缺乏相关《大学》作者意旨的文献,可供证明“格物致知”的正确意义。遂使以後诸儒各家解释,往往各自随意发明而强行解释,遂造成至今儒学思想上的千古疑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格物致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