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格物致知什么意思

2020-10-21 时事 108阅读

人的认识和行为要一致,不可口是心非。观察事物要细致入微,用心揣摩,从而在该事物中得出道理和知识,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

格物致知:格,推究;致,求得。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出自《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拓展资料:


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阳明文化的核心。先有致良知,而后有知行合一。

王阳明“知行合一”论的内涵有三个要点:

第一,知行只是一个工夫,不能割裂。而所谓“工夫”,就是认知与实践的过程。

第二,知行关系是相互依存的:知是行的出发点,是指导行的,而真正的知不但能行,而且是已在行了;行是知的归宿,是实现知的,而真切笃实的行已自有明觉精察的知在起作用了。

第三,知行工夫中“行”的根本目的,是要彻底克服那“不善的念”而达于至善,这实质上是个道德修养与实践的过程。

显然,王阳明所谓的“知”即“吾心良知之天理”,其所谓“行”即“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的道德实践。可以说,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在本质上是集道德、伦理、政治于一体的道德人文哲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知行合一”的内涵与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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