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作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并且能够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有效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共商国是,从而推动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相关法条:
第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依照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行工作。
第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定位,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充分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分子政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以利于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和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