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要职能是:
1、政治协商:在决策和讨论决策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之前,就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国家和地方政策以及重要问题谈判重要问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
2、民主监督: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原则和政策的落实,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监督。
通过全国政协组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监督各党组织和各界人士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与全国政协民主党派和非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
3、参政议政:参与政治讨论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人民共同关心的问题。它进行调查研究,反映社会状况和舆论,并进行磋商和讨论。
通过研究报告,提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构提交意见和建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参与国家行政管理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
扩展资料:
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政协要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基础上,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实现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任务而奋斗。
根据政协章程的规定,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
1995年1月,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目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全国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的关系和地方委员会对下一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