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决定了新中国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1949年9月27日改名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五星红旗;国歌为《义勇军进行曲》;纪年采用世界公元;10月1日为国庆节。
会议选出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同时选举出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56人。会议还选出了由180人组成的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
会议还决定在北京天安门前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并于9月30日举行了奠基典礼,毛泽东主席宣读了人民英雄纪念碑的碑文。
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使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组织上完备和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