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合同抗辩权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主张合同抗辩权,以解除合同或减轻其自己的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 抗辩范围。双方合同抗辩权适用于无效合同、违法合同、不当得利合同和恶意串通合同等情况下。
2. 履行条件。当一方主张合同抗辩权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①合同存在瑕疵;②该瑕疵属于严重性质,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对另一方造成不合理损失;③申请履行的一方不存在重大过错。
3. 效力限制。合同抗辩权的主张并不能解除申请履行方的全部义务,而只能减轻其部分或部分免除。
4. 时效性。合同抗辩权一般存在时效性,另外,根据不同类型的合同情况,在法定时限内提出的抗辩请求有否限定死等情况。
5. 证明责任。申请履行方如果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必须举证证明;另外主张合同抗辩权的申请方也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所主张的瑕疵。
总之,双方合同抗辩权规定了合同履行中当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就合同存在的问题提出抗辩。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满足一定的履行条件、同时注意时效性和证明责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