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动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具体原因如下:
1.法律规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不动产赠与合同应当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动产赠与合同必须进行公证。
2.避免法律纠纷。公证机关作为第三方中立机构,可以对不动产赠与合同进行审核,保证其合法性,减少法律纠纷。如果不进行公证,当出现争议时,难以确定合同真实性和权利义务,导致法律诉讼,影响合同双方的切实利益。
3.便于办理相关手续。在不动产转移过程中,需要进行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不动产产权证书的办理等一系列手续。只有公证的赠与合同才能获得主管部门的认可,便于后续的相关手续办理。
4.加强安全措施。公证机关不仅会对不动产赠与合同本身进行检查和验证,还可以保管合同,避免丢失或损坏。这样可以增强合同的安全性,同时也保证了合同权利的稳定和安全。
综上所述,不动产赠与合同必须进行公证,这是法律规定,也是为了避免法律纠纷、便于办理手续、加强安全措施等方面考虑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