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山东女职工的产假是98天。具体分点回答如下:
1. 时间长度:山东女职工的产假时长是98天,其中包括了14天的生育假和84天的产前产后假。
2. 享受对象:所有在山东省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女职工均可享受产假。
3. 申请方式:女职工需向所在公司或单位提供医院出具的产检证明,详细说明预产期及相关信息,按公司规定进行申请。
4. 经济待遇: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可以得到相应工资的补贴。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女职工的产假补贴标准是生育妇女平均工资的80%。
5. 延长休假:如果因为生产情况特殊需要延长产假期限,需要由相关医疗机构开具证明,并按规定向公司或单位提出申请,公司或单位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山东女职工的产假时长为98天,享受对象包括所有在山东省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女职工,经济待遇为生育妇女平均工资的80%,同时如果需要延长休假期限,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并向公司或单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