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边防部队: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安厅(局)设边防局,也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某某省(直辖市、自治区)边防总队。省厅边防局为正师级。任务繁重的省边防局局长可挂公安部边防局副局级调研员身份(副军级)、授武警少将警衔。无边海防、无重要航空口岸的内地省(自治区)公安厅边防局为副师级,并兼当地机场出入境检查站。
沿边沿海的地市公安局设边防局,为正团级。也称作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某某省(直辖市、自治区)边防总队某某市边防支队。边防支队下设侦查队,由干部组成,担负边境涉毒、跨国拐卖人口等特定类别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省边防总队还可能辖若干数字序号的支队、数字序号的海警支队。省边防局在重要口岸设边境检查站,正团级。
沿边沿海县区公安局设边防大队,正营级或副团级。
全国沿边境线及沿海的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目前基本上为公安边防现役建制,正营级,除担负公安派出所的正常的户籍、治安、刑侦等职能外,还担负边境管理任务。
武警边防部队人员可分为军事战斗部队人员,边防公安管理与边境管理类人员、出入境边防检查人员、边防地区刑事案件侦破人员、以及部队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