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以在定点的药店买药。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如果参保人参加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则可使用个人帐户中的资金进行购药;此外,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中若有存入资金也有等同于普通银行卡的支付功能可用于购药。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一)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
(二)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纳乱费用;
(三)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散闹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四)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为让社保卡(医保卡)使用得更安全,南宁市社保卡(医保卡)从11月17日起执行新的使用管理规定。
据了解,11月17日起,参保人员持医保卡需使用密码在各定点零售药店办理购药费用结算。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设置密码的参保人员自2017年11月17日起可在各定点零售药店设置密冲茄罩码。医保卡设置密码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也需要使用密码。为方便群众就医,未设置医保卡密码的参保人员仍可凭六位数初始密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比如,南宁参保职工小红的医保卡仍使用初始密码,从11月17日起,就不能去南宁市定点医保药店刷卡买药了,但是她去定点医院就医还是可以凭初始密码正常结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