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医保卡可在异地药店购药使用。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
有的地区可以取现、有的只能在当地买药、有的地区在办理异地就医后医保账户可以取现出来。医保卡异地使用的前提是办理异地就医后,当地有直接结算的医院,如果没有,则暂时还不能异地使用。
截至2018年,我国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社部公开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提到要重点加强异地业务系统建设。意见还提出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
扩展资料:
政策上已经允许社保卡异地转移了,但对于医保卡的异地使用很多情况下是需要提前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的,并且在医保卡的使用上,还存在地域差距,医保卡异地使用上还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申请人经同意批复后才可以跨地区使用,至于具体操作流程建议直接咨询您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或打电话12333咨询,以他们的答复为准。
医保卡使用范围
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
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
4、大病保险报销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即,报销金额=自负部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