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中国”一词,最早出现于《尚书·梓材》。其有云:“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肆(释义:上天把国度、人民、疆土赐与先王)”。范围所指,仅仅是周人对自己所居关中、河洛地区而已,至春秋时,“中国”之涵义逐渐扩展到包括各大小诸侯国在内的黄河中下游地区。
秦汉以降,又将不属黄河流域但在中原王朝政权统辖范围之内的地区皆称为“中国”。“中国”一名终于成为我国的通用名号。19世纪中叶以来,在与世界各国的交往中,“中国”则成为隶属我国版图之内全部领土之专用名词。
从夏、商、周起一直至清末,王朝递嬗,政权更替,几不可胜数,却从来没有一个王朝或政权曾以“中国”作为正式国名。“中国”正式作为国名,始于1912年中华民国之建立。国际上通称Republic of China,简称China(中国)。
至此,“中国”一名才成为具有近代国家概念的正式名称,他国之人遂逐渐耳熟能详。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际上通称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仍简称为“中国”,“中国”之名更令世人刮目相看。
扩展资料:
中华民族的由来:
“中华”一词,始见于裴松之注《三国志.诸葛亮传》,后在唐代法律中正式出现。
唐朝永徽四年(公元653年)颁行由长孙无忌领衔撰文的《律疏》(后称《唐律疏议》),其中,对其卷三<名例>的“中华”一词释文如下:“中华者,中国也。亲被王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梯,居身礼仪,故谓之中华。”意思是说,凡行政区划及文化制度自属于中国的,都称为中华。
“民族”一词是个外来词汇,是在19世纪末叶从日本传入中国的。此前,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指称人们共同体的词汇,有“人”、“民”、“族”、“家”等。这些词都单独使用。
偶然也有把民族两个字连起来使用的,但那是指称中国古代社会的各种社会组织和群体的复数概念,“宗社民族”则指古代社会的各种社会组织。民是指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群体,如古代称士农工商为“四民”(见《谷梁传?成元年》),今尚存“农民”称呼。
族是指有共同地缘的社会群体,如“四间为族”(见《周礼?地官》),间是相邻的二十五家,则相邻百家为族;族也指有共同血缘的社会群体,如父子孙为三族(见《周礼?春官》),自高祖至玄孙为九族。在《太白阴经》序言中,“民族”二字虽然连用,但与近代以来的“民族”一词有明显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