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空”或称“空头”,亦即空头交易。
开始买入期货合约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交易行为称为“开仓”,交易者手中持有合约称为“持仓”,交
易者了解手中的合约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称“平仓”或“对冲”。如果到了交割月份,交易者手中的合
约仍未对冲,那么,持空头合约者就要备好实货准备提出交割,持多头合约者就要备好资金准备接受实
物。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合约都在到期前以对冲方式了结,只有极少数要进行实货交割。
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有相同点:都是一种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义上的买卖、涉及商品所有权的转
移等。
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的区别:
1. 买卖的直接对象不同
现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商品本身,有样品、有实物、看货定价。
期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期货合约,是买进或卖出多少手或多少张期货合约。
2. 交易的目的不同。现货交易是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马上或一定时期内获得或出让商品的所
有权,是满足买卖双方需求的直接手段
期货交易的目的一般不是到期获得实物,套期保值者的目的是通过期货交易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风
险,投资者的目的是为了从期货市场的价格波动中获得风险利润。
3. 交易方式不同
现货交易一般是一对一谈判签订合同,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签订合同之后不能兑现,就要诉诸于
法律。
期货交易是以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交易。一对一谈判交易(或称私下对冲)被视为违法。
4. 交易场所不同
现货交易一般不受交易时间、地点、对象的限制,交易灵活方便,随机性强,可以在任何场所与对
手交易。
期货交易必须在交易所内依照法规进行公开、集中交易,不能进行场外交易。
5. 商品范围不同
现货交易的品种是一切进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货交易品种是有限的。主要是农产品、石油、金属商
品以及一些初级原材料和金融产品。
6. 结算方式不同
现货交易是货到款清,无论时间多长,都是一次或数次结清。
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必须每日结算盈亏,结算价格是按照成交价加权平均来计算的.
商品期货交易的特点:
一、 以小博大:只需交纳 2-20% 的履约保证金就可控制 100% 的虚拟资金。
二、 交易便利:由于期货合约中主要因素如商品质量、交货地点等都已标准化,合约的互换性和流
通性较高。
三、 信息公开,交易效率高:期货交易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使交易者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平竞争。同
时,期货交易有固定的场所、程序和规则,运作高效。
四、 期货交易可以双向操作,简便、灵活:交纳保证金后即可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且只需用少数
几个指令在数秒或数分钟内即可达成交易。当行情处于有利价位时再以相反的方向平仓或补仓出场。
五、 合约的履约有保证:期货交易达成后,须通过结算部门结算、确认,无须担心交易的履约问
题。
期货市场
广义上的期货市场包括期货交易所、结算所或结算公司、经纪公司 和期货交易员;狭义上的期货市场仅指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 心。比较成熟的期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一种完全竞争的市场, 是经济学中最理想的市场形式。所以期货市场被认为是一种较高级的市场组织形式,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 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我国期货市场,经历了研究试点阶段,正在向常规发展阶段过渡:
第一阶段,理论探索期(1988年——1990年)
第二阶段,市场孕育期(1990年——1992年)
第三阶段,快速发展期(1992年——1994年)
第四阶段,市场整顿期(1994年——1999年)
第五阶段,过渡发展期(2000年——)
随着《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四个管理办法的发布,期货市场也逐渐进入了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