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大教学论》中提出班级授课制的历史原因是什么?

2020-09-27 教育 63阅读
班级授课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1632年,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出版《大教学论》,为班级授课制奠定理论基础。班级授课制:是一种集体教学形式。就是把学生按照年龄和知识水平分别编成不同的班级,根据周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由老师有计划的对同一个班的全体学生同时进行同样内容的教学的一种组织形式。
发展
在中世纪,西欧各国学校工作的组织是极为松散的。学生在一年的任何时间里都可以到学校学习。他们虽然坐在同一间教室里,但各人都是按自己的进度学习,教师也只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不对全班学生讲授共同的课业,没有统一的计划。中世纪后期,在耶稣会举办的学校中曾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比较好的组织。在乌克兰和白俄罗斯的兄弟 会学校中,出现了班级授课制的萌芽。德国教育家斯图谟在斯特腊斯堡主持文科中学时,曾把学生分为十个年级。在普雷拉乌文法学校中也有组织班级教学的经验。但关于学年制和班级授课制问题,只是在夸美纽斯的著作中才第一次得到详细的论述。
夸美纽斯重视学校的组织工作和班级授课的经验,这是和他坚持普及教育的民主思想分不开的。他把学校称为“造就人的工场”和“真正锻炼人的地方”。他努力寻求“教员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的组织形式和方法。夸美纽斯认为,学校工作一定要有计划,要使教学工作组织得井井有条。他说:“教学的艺术所需要的也没有别的,也只是要把时间、科目和方法巧妙地加以安排而已。”他详细谈到学校工作的组织和班级授课问题,要求仔细划分时间,使每年、每月、每日、每时都有指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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