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天外飞仙
第二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现阶段我国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土地资源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也是我国现阶段土地规划的主要形式。因此在土地规划中首先应该讲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含义和特点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述1.概念所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一定的行政区划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土地自身的适宜性和生产力,实行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调整与分配,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在时间上和地域上所进行的,长期的、战略性的总体布置和统筹安排。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层次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是以一定的行政区划为单位进行的,而且行政区划的大小决定了总体规划的等级层次。我国早期提出分别开展全国、省、县(市)级三个层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来又提出增加市级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什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到县级、乡镇级,是因为人口——资源——粮食——环境的问题日益尖锐,且集中反映在土地上,所以“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落实到乡级主要目的是保护耕地由基层源头抓起。基本农田保护从乡镇抓起。值得说明的问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可以按照其它特定要求的区域进行,如经济区和河流流域等。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质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合理地分配给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土地资源分配的空间性;二是土地资源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