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居民持有效证件,出具单位或社区证明到网点办理开通公共自行车使用业务,签订《公共自行车租用协约》后,只需要花325元(含200元押金、125元 使用费)即可办理。对于暂住人口或者外来人员,持有效证件,则需要缴纳825元(含700元押金、125元使用费)才可办理使用卡。
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实行累加计费。1小时内免费,1小时以上至2小时(含)收费1元,2小时以上至3小时(含)收费2元,3小时以上收费3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24小时最高收费30元。
连续租赁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天实行倍增累加计费。即24小时(含)内收费30元,24小时至48小时(含)收费30×2+30=90元,48小时至72小时(含)收费60×2+90=210元,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