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科原始分转换为标准分
1、根据教育统计学的原理,我们设标准分为Z,它是原始分与平均分的离差以标准差为单位的分数;
用公式表示为: Z=(X-A)/S
其中:X为孩子卷面的原始分;A为全体考生的平均分;S为该次考试分数的标准差。
2、标准差计算公式:
标准差s=√{(1/n)[(x1-平均数)^2+(x2-平均数)^2+(x3-平均数)^2+……+(xn-平均数)^2]}
其中:x1、x2、x3、……xn表示各考生的成绩(如:x1表示考生A的成绩,x2表示考生B的成绩,x3表示考生C的成绩……);n表示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平均数为所有考生成绩相加后除以考生数得出的平均值。
注:
①√ 在数学上称作“根号”,表示求一个数的算术平方根(即平方等于这个数的正数)。
②“^”是一个用来表示第三级运算的数学符号。在电脑上输入数学公式时,因为不便于输入乘方,该符号经常被用来表示次方。例如2的5次方通常被表示为2^5;比如说5^代表5的平方即5的二次方(关于乘方的运算,参见乘方)比如:4^3=4×4×4=64,可以理解为4的3次方。
3、对Z分数进行线性变换(T变换)
通过转换后得到的标准分Z在一般情况下都带小数,而且会出现负值,实际使用时不太方便,所以还要对Z分数进行线性变换(T变换): T=500+100Z
转换后的这个T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标准分。标准分的平均值为500,也就是说,如果某考生的标准分为500,那么该生的成绩处于所有参加考试考生的中间位置。
当然,这是在假定原始分呈正态分布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果原始分的分布不符合正态分布的要求,则要先进行正态化处理,再转换为标准分,转换后的分数称为正态化标准分,这就是我们所称的标准分数。
二、加权总和分。单科标准分x权重后相加
比如,某个同学,单科标准分:语文 700、数学600、英语650、科学700、历社600、体育700,按照今年的权重,加权总和分是3570。
算法:单科标准分x权重后相加
700x1+600x1+650x1+700x1.5+600x0.6+700x0.3=3570
三、将加权总和分转换为六科标准总分
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加权总和分的排序,算出低于各分数的考生占考生总数的百分比(称为百分等级)。再根据算出的每个合成总分的百分等级查正态分布表(下表“标准分与百分等级对照表”),得出每个合成总分所对应的正态化标准正分。
关于《标准分与百分等级对照表》请参考:http://zx.jiazhangok.com/article/71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