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中国冰球协会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的体育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以及国际冰联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协调、促进全国冰球运动的发展,推动群众性普及活动和运动水平的提高,为亚洲和世界冰球运动的进步作出贡献。
第七条本协会的职责是:
1.宣传普及冰球运动,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积极参加冰球运动,以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水平。
2.根据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国际体育组织有关规定,负责协调、组织举办国际性比赛,向有关部门提出国际活动及有关事项的建议,获批准后负责全面实施。促进国际交流,增进与各国和地区的冰球协会的友谊。
3.负责协调、组织全国性的各类、各级冰球竞赛和训练工作,加强各地、市协会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冰球运动员、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4.拟定有关冰球教练员、运动员管理制度、竞赛制度,报请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行。
5.负责协调、组织冰球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冰球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负责运动员资格的审查和处理。
6.根据国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全国体总、中国奥委会规定选拔和推荐,国家队教练员、运动员、负责组织国家队集训和参加冰球比赛。
7.负责教练员出国任教的选派、运动员、裁判员出国比赛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协调和组织冰球运动的科学研究工作。
9.开展与项目发展有关的经营活动,结合本项目业务,开展多种经营、积极创收创汇,为发展冰球事业筹集和积累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