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去,公司要不要给经济补偿?

2023-05-26 综合 34阅读
  1、单位搬迁,员工的工作地点发生改变,那么需要变更合同。需要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旁脊补偿,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计算。并解除劳动关系。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运源渗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裂凳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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