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基本属性:
1、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2、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
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关系为对立统一,统一也就是指同时存在于商品中,商品是两者的统一体。对立也就是指任何人都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属性。
扩展资料:
商品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的定义:
1、商品是为交换而产生(或用于交换)的对他人或社会有用的劳动产品。
2、商品是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3、商品是经过交换且非进入使用过程的劳动产品。
狭义的商品仅指符合定义的有形产品;
广义的商品除了可以是有形的产品外,还可以是无形的服务。比如“保险产品”、“金融产品”等。
在商标法事务中,适用于狭义的商品的有关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服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