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体育体制改革的新视野
(一)中国体自体制改革可供选择的目标模式
根据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演变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近一二十年进行体育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近十年的改革实践,中国的体育体制改革,可供选择的至少有以下四种目标模式:
l 将传统的集中型国家行政垂直协调体制的体育发展模式,改为改良型的国家行政管理模式。这种形式的转轨主要是通过对体育管理权限在各省、市、县、区内部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分工,做一些行政性的分权。对体育组织管理机构,可以适当增加和裁减,或者按项目性质成立专门的权力机构,进行归口垂直管理。对基层体委也可以适当给予一定权限和刺激因素,如减少一些指令性项目布局要求;适当照顾该地区的传统项目和民间体育项目;提高输送队员的培养费和贡献奖。但对整个体育的管理,仍然以指令性垂直控制为主;以国家拔款分配为主;以文件计划等行政手段调节为主。国家体委与地方体委的关系,仍然是按条条块块的行政隶属关系,省市地区之间,仍然主要是依靠纵向的联系,很少有横向的协作交流。这种模式,从实践来看,效果是很不理想的。最关键的问题是国家对体育管得过多、统得过死,各级基层体育部门缺乏生机和活力,体育的整体投人和产出效益欠佳,按照这种模式改革的国家,一般竞技体育的发展速度虽然不算太低,尤其在奥运会项目上可快速起飞,但投资大、收益小,基础薄弱,资金短缺,使“马太效应”在“尖端”与“基础”两端越演越烈,从而导致竞技体育发展的恶性循环,所以这些国家先后对这类体育体制模式进行了新的根本改造。
2.将传统的集中型国家行政垂直协调体制的体育发展模式,改为间接的国家行政管理模式。即国家垂直指令性控制可以取消,基本上全部改为指导性计划控制,但对基层体育部门的体育发展,仍然不强调主要依靠社会力量,而继续靠国家行政体育部门纵向的管理和集中化的拔款的决策来进行。这一模式的特点是仍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化体育体系;基层体育部门与国家体育部门之间仍然存在着隶属关系;基层体育部门在项目设置、后备人材培养和输送问题上,仍然是一只眼睛盯着上级体委,一只眼睛盯着社会上的工矿企业和大专院校以解决退役运动员的出路问题,从而形成对上级体委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双重依赖。而且,前一种依赖往往是主要的,因此在财务上,基层体育部门主要靠国家行政拔款。因此,基层体育部门的盛衰与存亡,仍然依赖于纵向的国家行政保护与照顾,县区乡镇乃至省市体育部门仍然缺乏自觉提高和拓展地方体育整体效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种模式同第一种模式相比较,是一大进步。从有的国家体育体制改革的实践来看,在一定时期内,有着比较良好的效果,比如前民主德国70年代的快速崛起无不体现了这种模式的效果。但核心问题是,体育与政治的关系考虑过多,基层体育部门仍然受到国家行政部门的过多干预,没有一定的自主权力。竟技体育的社会化体系仍然没有真正形成。工矿企业和机关院校仍然很难介人竞技体育系统展开全面的竟争。
3.将传统的集中型国家行政垂直协调体制的体育发展模式,改为基本上无宏观控制的社会自我协调模式。在美国、日本及西方一些较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这类体育的社会协调模式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管理体制。它在宏观上基本没有国家行政权力的介人,即是有也仅仅旨一个层层汇总的报告或方案,对主管体育的政府部门、基层单位、社会组织和体育俱乐 部都没有约束力。这种西方发达国家的体育发展模式,对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所采取的实行国家行政协调的理论和方法,是一种事实上的否定。从西方发达国家几十年的实践经验看,在这种模式下,体育的社会化作用发挥得比较充分;各种体育团体、协会、运动俱乐部的活力和竞争力比较强;体育基础雄厚、体育人才众多、体育交流频繁,能较好地满足社会各阶层人士对竞技体育的需求,基本上克服了某些国家政府部门“独家经营”体育的现象,但由于放弃了必要的国家集中统一领导和决策,没有有效的调控手段和调控能力,在宏观上很容易发生不平衡。因此,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现在也正在设想和探索,如何在坚持运用体育社会自我协调机制的同时,适度加强有效的宏观调节与控制。
4. 将传统的集中型国家行政垂直协调体制的体育发展模式,改为有宏观控制的社会自我协调体制的发展模式。这就是宏观上由国家体育行政权力机构通过制定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发展规划进行有效控制,微观上主要由社会各级体育部门、各类体育团体和社会化体育“市场”机制来协调。通过国家体育行政部门综合平衡后制定体育发展现划:如竞赛制度,运动员参赛资格,运动员年龄的划分等,可以是指令性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让社会执行这些规划主要不是依靠层层下达行政命令,而是通过政府制定必要的政策,以间接方法去实现。对于社会上各类体育团体、体育协会和体育俱乐部的运动训练、竞赛活动及经费开支等,除极少数体育团体由国家行政部门专门技款、统一调配予以重点管理和控制外,其余基本上由各类体育团体根据当地的民俗民风和社会化基础及本身的情况自行安排。国家体育行政部门主要是采用竞赛制度的杆杠作用和法律手段来调节,以促进和保证整个体育产业的基本平衡
和协调发展。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把宏观控制与社会自我协调有机地结合起来,既有控制地发展体育,又比较充分地发挥体育为社会服务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体育发展规划的全局性,来制约社会自我协调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某种盲目;另一方面,运用社会自我协调机制的客观规律性,来制约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制定体育发展规划可能产生的某种主观性,使宏观控制与社会自我协调互相取其所长,补其所短,推动体育的健康发展。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出,我国的体育体制改革目标应当是第四种模式,它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育体制的发展模式。。我们国家的体育体制是举国体制,国家是从小挑选运动员,进行专业训练,运动员除了训练以外不会任何技能。因为中国的体育事业本身就是功利事业,运动员普遍文化基础差,有少量可以功成名就,多数成了这个行业的牺牲品,体育界从不间断说为了那一届奥运会,运动员除了比赛就没了出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运动员退役后由国家包分配,而上世纪80年代推行市场经济后,运动员一旦退役,除了极少量当教练(中国每年大约退役6000名各级专业运动员,只有1%能成为教练),基本都是推荐就业,由于文化水平低,社会竞争能力不强,这些人不能为企业提供任何利润(市场经济下,企业以获得为根本目的,施拉普纳执掌中国国家队时,就曾经对李铁等人说过:“你们唯一能给你的企业带来利润的时候就是你们在场上奔跑的时候。” )。如果推荐不成,绝大多数运动员都是从哪来回哪去。这些要文化没文化、要技能没技能的退役运动员自然难以在社会生存。有人说,体育是个光荣的事业,是国家的荣誉。而这种荣誉完全是一种虚荣,因为体育就是体育,比赛成绩只能代表少量运动员的体育水平,所以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比赛成绩强了,不代表国家就强大。相反,举国体制下,国家要养大量的专业运动员和教练,他们没有任何实际产出,反而要消耗国家大量财政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包括我们宝贵的教育资源。体育运动员成名后免试上大学(而且都是好大学)在中国是很平常的事情,要知道优质教育资源是一种稀缺资源,应该尽可能减少对其的浪费。运动员当然可以上大学,但应该经过全国统一的高考,对于其运动成绩可以适当加分(个人认为应最高不超过50分)。而现在是体育运动员成名后免试上大学,由于他们普遍文化基础差,根本无法跟上大学的课程,也跟本无法理解和学会大学的课程,所以与其说他们是在上大学,不如说他们是在混大学,因为他们是名人,大学肯定会给他们一个毕业证(假的真文凭)。我在上考研政治辅导班时,那帮老师都是人民大学的,而中国跳水队基本上都在人民大学混文凭,其中一个老师(名字我就不说了,就那几个人)曾跟我们说:“中国跳水队那帮文盲怎么能上人民大学,他们那水平也就配上人大附小。”不仅仅是成名的专业运动员,各种学校的体育特长生(特招生)也浪费了大量的教育资源。我国的各类学校同样出于虚荣的目的,免试招收或高加分招收体育特长生(特招生)。这些体育特长生(特招生)由于文化素质低,也基本上不学习,经常在社会上混,打架斗殴,80%都是痞子。再我们那里,重点高中的录取率很低(我中考那年,市区里的3所重点高中总共只有1000个公费名额,而却有8000多人竞争。700分满分,我们初中上一类重点要666分,上二类重点要638分。),而能否上重点高中对能否考上大学和能是否好大学至关重要(没办法,不是北京、上海),而那帮体育特长生(特招生)却免试录取,如果让他们考,绝大多数人连200分也考不到。这决不是个别现象,我大学30个同班同学来自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普遍说当地高中如此。所以那些在社会上混的人,或者那些雇的打手许多都是体校学生或体育特长生(特招生)。大学也一样招收体育特长生(特招生),一般加200分或者直接免试录取,大家应该知道高考中200分的意义,满分才750分啊!如果给我加200分,那我可以报任何大学任何专业(满分才750分,那我岂不800多分)。这些体育特长生(特招生)由于文化素质低,同样根本无法跟上大学的课程,也跟本无法理解和学会大学的课程,也是在混大学。重点高中或大学招收体育特长生(特招生)的目的就是为了在运动会上出成绩,所以学校不用他们学习,而让他们每天在体育场上训练,校长往往在开学时就告诉他们:“只要你们在运动会上出成绩,我肯定给你们毕业证。”这些人体育好,保送到体校是正常的,而不应该保送到那些他们根本无法跟上课程,也跟本无法理解和学会课程的学校。如果把他们保送到那些他们根本无法跟上课程,也跟本无法理解和学会课程的学校,这些人不但不能学到任何知识,反而占用了宝贵的教育资源,使那些本应享受这些教育资源,并且可以学到知识的人无法享受这些教育资源。 体育,主要是民众自己的运动,应主要由社会自己去举办。国家包办体育,急功近利,脱离现实,遗祸无穷。政府要把民众的事业还给民众,把社会的事务还给社会。而现在为了所谓的 “国家荣誉”严重脱离了群众体育的宗旨,没有反映社会真实的体育需求,牺牲了太多人的幸福。这样的“国家荣誉”已经走向了人道的反面。国家办体育,也许能在短期内多出几个“冠军”,但也必然牺牲更多人的幸福,必然不能够办出一个真正的体育强国。前苏联的体育过去多强大啊!当年它同样凭借这种举国体制独霸世界体坛达20余年,而现在才是它的本来面目。体育本来只是一种强身健体的运动,旨在培养人的身体素质,而并不是永无休止的挖掘人的自身体质,无论如何挖掘,人也不可能超过机器。古希腊奥运会早期完全由业余运动员参加,后来衰落的原因之一就是完全由专业运动员参加,与体育精神完全背道而驰。1896年第一届现代运动会也禁止专业运动员参加,以篮球为例,上世纪90年代才允许NBA球星参加,因为他们是完全职业化,而拳击直至今天还不允许泰森之类的职业拳手参赛。2004年奥运会上,一名加拿大的女选手获得自行车的金牌(名字我没记住),但她在国内只是一名普通的女秘书,而获得冠军后她仍回国当她的秘书,来参赛的钱也是由她自己出,自行车对她来说只是业余爱好,这才是体育的真正精髓。但在现在,体育运动与体育精神又完全背道而驰,何必呢! 国家应该改革目前的体育体制!体育也不要与政治、国家荣誉挂钩。我们也应该还体育本来面目!不要拿国家大量的财政去养虚荣的体育。使体育真正成为一种运动,只是一种技能,不再与任何挂钩。专业运动员也完全职业化,运动就是他们的职业,他们必须自己以运动或赞助养活自己,而不是国家养着,他们也不应该获得他们所不应该获得的权利。国家的体育部门应该改现在追求虚荣为追求实绩,致力于提高全体人民的身体素质,而不是少数专业运动员的的比赛成绩。真正走向市场了,也就不会有这样的悲剧发生了。别人说的再多,国家一句不吭,又有什么用呢?政府没有感觉到尴尬,还要继续这样做,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