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通判与转运使是什么官职,有什么具体作用

2020-05-17 综合 306阅读
北宋设置通判牵制知州
“让通判打报告”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打击贪赃枉法,在知州特设“通判”为知州副职,与权知军,州事共同处理政务。“通判”是皇帝亲任,直接向皇帝打报告,职责是监督知州。知州发布所有法律法规须通判签名方生效。即“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
知州还有一个新设的副手叫作“通判”。曾经有通判与知州闹矛盾时自称“监州”,说自己是皇帝派来监视知州的特派员。通判起初的确有这功能,后来天下太平,通判的监视功能退化,但是知州有什么重要文件,还需要跟通判联署,所以,通判对知州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制约。
宋朝建立之前,在州之上其实是有大行政区实际存在的,比如,一个节度使就管着好几个州。当然,也正是因为辖区广大,手里又有兵,节度使才最终走到了中央控制的对立面,成为分裂割据因素。宋朝建立之后,把节度使的辖区从几个州缩小到一个州(也就是节度使的驻地州),让节度使从雄踞一方的诸侯蜕变成区区一州之长,到后来,又干脆用文官知州取代了它。节度使没了,大区域的管理需求还是存在的。既要管理,又要防止割据,怎么办?
宋朝的办法,是在州之上设置职责各异的多种大区域管理机构,每一种只负责一个方面的事情,转运使负责财政、上供物资转运,提点刑狱使负责司法监督复核,经略安抚使负责军队的管理,各管一摊,互不统属,分别向自己的中央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这些职能各异的大区管理机构,通常都负有监督区域内州县官员的责任,还是中央的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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