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户政中心(沙井派出所、壆岗派出所、南沙派出所)可以补办身份证。
具体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
办公电话:0755-844650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4:00-18:00
周六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
扩展资料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在网上或电话进行预约,预约后至窗口提交材料。
2、受理
预约成功,窗口当场受理(未满16周岁、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陪同或代办,六周岁以上公民须到场采集指纹)受理后领取《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审核
受理通过后,即时提交户籍地分局审核。
4、审批
由户籍地分局审批(十个工作日)。
5、制证
审批通过后,进入制证环节(二十个工作日)。
6、办结
制证结束。
7、送达
收到领证短信通知后,按照《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到办理窗口领取证件。选择邮寄的,邮政速递派送证件。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自助服务终端开通,实现的功能有户籍政策查询、办理进度查询、户籍证明打印和身份证的补办、丢失注销。还可以办理注销证明和关系证明。
2003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
1、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2、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3、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补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照原(计价格[1995]873号)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和发展和改革委于2018年4月12日下发的财税〔2018〕37号文件,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网--非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