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所以,关于挂失的问题解答如下:
1.身份证不需要挂失,也不需要公告声明遗失,挂失和公告无任何法律依据。
2.公民只能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利用证件冒用他人身份或者他人冒用你的身份,并不代表被冒名者参与了某项社会活动。
3.冒用他人身份证违法犯罪或者侵犯民事权利,仍然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被冒名者无须举证证明自己清白。 对于违法犯罪,是由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来证明你有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要形成证据链,证据还要互相印证;对于民事侵权,谁主张、谁举证。单靠身份证是无法让被冒名者承担责任的。
3.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4.当然公告声明遗失的行为,可以做,是自愿的行为。
5.你现在的身份证和和丢失的身份证还是都能使用的,无法把丢失的注销掉。两者的区别是印在身份证表面的“签发日期”。
关于补领身份证,介绍如下:
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本人到户籍地派出所,重新写《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
关于异地补领身份证:
1.公民应当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实际上是派出所)申领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该在60日内办结,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延长30日。
2.2006年5月,公安部三局(治安局)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关于为长期外出人员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事宜的通知》(公治[2006]161号),通知中明确表示:长期外出人员办理身份证,可以由其家人或亲属持外出人员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申领手续。
3.根据这一通知要求,任何公民可以要求任何公安机关派出所免费为公民代拍二代身份证电子照,由公民自己把照片文件拷贝走,想办法把照片文件传递给户籍地亲属,无亲属托亲友办理应当书写委托书,让亲属或者其他亲友代理。
4.近期,公安内部存在一部分争议。假如夫妻常年在外地,夫妻不合要闹离婚,如果一方回到户籍地要求帮配偶代补领身份证,公安机关受理后出现转移财产等问题,公安机关是否承担责任。所以,很多派出所不情愿让亲属代办证件。这种情况下,需要你书写委托书,声明委托亲属代办身份证,派出所也就没有话讲了。
5.如果你以前办理过二代证,遗失申请补领,则不需要再次采集照片,户籍地派出所都有保留的,只要亲属到户籍地派出所直接补领就可以了。
5.公安部统一规定,办理二代身份证收费20元,并提供定额发票。另外,身份证丢失补办的,收40元。